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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海关原产地申报又有新变化,进口报关单进一步推进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申报无纸化,出口报关单增加“出口享惠情况”申报项。
这是海关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便利贸易环境、为企业铺建“走出去”道路的重要举措。
进口篇 优惠贸易协定货物 申报无纸化
2017年海关总署第67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推进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申报无纸化,即以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原产地单证,节省成本,便利通关从此与纸质文件“优雅分手”!
申报重点
• 申报进口前,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
• 申报进口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单证。
• 申报进口后,采用原产地单证无纸申报的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有关规定保存原产地单证。海关认为有必要时,进口人应当补充提交原产地单证正本。
出口篇 报关单“出口享惠情况”申报
2018年1月1日后,报关单在填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项目时,“出口享惠情况”作为第二个申报要素项弹出填报窗口,请企业根据以下指引选择“0”、“1”、“2”三个选项申报。
申报重点
请选择“0”、“1”、“2”三个选项申报。
• “0”: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
• “1”: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 “2”: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可能有企业朋友会问,为什么要申报“出口享惠情况”呢?那是因为海关希望藉此了解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出口享惠情况,从而进一步促进外贸出口,扩大出口商机!海关这么给力,企业朋友们也请尽早熟习原产地申报新规定,携手打造贸易顺畅的2018!
来源:海关发布